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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产业转移实现重大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量:7,720 发布时间:2011-03-16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产业转移工业园:

    现将《产业转移实现重大突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市及园区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业园区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推动

产业转移实现重大突破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合力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 “十二五”规划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为载体,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强化政策措施为手段,以全面、科学发展为目的,加快推动园区建设出效益,推动珠三角地区以转移促转型升级见成效,推动产业转移工作取得突破进展,为全面实现产业转移“五年大见成效”夯实基础,为建设幸福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园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确保实现工业总产值2600亿元(争取实现3000亿元),创税130亿元,分别增长30%左右,带动园区所在地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珠三角地级以上市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均GDP增幅与GDP增幅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主要工作及分工

    2011年是产业转移工作阶段转换的攻坚年,我们要以“打一场硬仗”的信心和决心,通过重点抓好“十个一”工作,全力推动产业转移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着力于市场纽带,出台一个意见,牵头促成一批新型合作共建关系,力争在长效机制方面实现突破。

    1、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工业园区处牵头)

    2、制订出台《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指导意见》,鼓励各地创新园区共建模式,建立基于利益共享的新型园区合作共建长效机制。(工业园区处)

    3、召开合作共建经验交流会,在有条件的园区推广深圳-汕尾、顺德-英德等合作模式,促成一批新型合作共建关系。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园区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高效开发,科学管理。(工业园区处)

    4、制订出台“双转移”与“双到”相结合实施办法,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模式,扶持1-2个园区作为双转移工作与双到工作相结合的试点。(工业园区处、人事处等)

    (二)着力于园区平台,制订一个办法,拿出一份有质量的调查报告,力争在开发建设和考核激励方面实现突破。

    1、制订出台园区考评升降级制操作办法,完善奖惩机制和升降级制,突出考核激励效果。(工业园区处)

    2、做好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园区报请省政府进行通报表彰,给予适当奖励,协调专项资金、用地指标、招商渠道、宣传推广等资源进行倾斜支持;对于考核排名后三的园区给予黄牌警告;省示范园考评不达标或连续两年排名后三的降格为非示范园区,非示范园区考评不达标或连续两次排名后三的取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资格。(工业园区处)

    3、组织召开珠三角地市合作共建省示范园工作情况汇报会,督促落实珠三角地区落实合作共建主体责任。(工业园区处)

    4、开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情况调研,针对园区目前用地、资金、招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积极提出解决思路和工作方向,为我省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工业园区处牵头)

    5、结合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关于重点扶持10个左右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精神,重点扶持13个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加快培育8个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有关资金、相关公共平台政策适度向两类园区倾斜。珠三角地区每年1亿元合作共建资金重点用于省示范园建设;对8个中标的专业性园区专业产业发展加强指导督促,着力提高园区产业承接能力和产业配套水平,加强与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加快培育区域优势产业。(工业园区处会技术改造投资处、技术创新和质量处、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生产服务业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有关处室)

    6、稳步推进相关园区规划调整和扩园工作;对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符合土地、环保政策,具有较强发展后劲的工业园区或基地从严开展园区认定工作。(工业园区处会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7、强化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软硬环境建设,推动园区加快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开展有关资金、政策、环保、用地情况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集聚、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信息化水平。(工业园区处会技术改造投资处、技术创新和质量处、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生产服务业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有关处室)

    (三)着力于活动载体,做好一批招商活动,开展一批园区推介,力争在园区招商引资方面实现突破。

    1、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央企、民企、外企三大招商引资活动,认真落实我委牵头的“千家民企进广东”活动有关工作,积极组织园区参与有关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做好企业家赴园区考察洽谈,充分发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引资载体作用,推动招商项目落户园区。(中小企业局、工业园区处会产业政策处、法规处)

    2、指导推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展一批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利用中博会等相关平台进行招商推介,加快园区招商引资步伐。(工业园区处、中小企业局、经协处、中博会事务局等)

    (四)着力于政策推动,用好一笔资金,抓好一批试点,力争在珠三角腾笼换鸟和产业异地转型升级方面实现突破。

    1、加大对珠三角实行“腾笼换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和引导力度,用好用活产业转移奖励资金,对珠三角地区企业产能(产值)转出和产业转移工作较好的珠三角政府进行奖励,提高珠三角地区政府和企业产业转移积极性。(工业园区处)

    2、推动珠三角紧密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对有意向转移的产业或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引导产业链整体转移和项目组团式转移。着力扶持1-2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作为珠三角地区产业对接和传统产业异地升级试点。(工业园区处牵头)

    (五)着力于典型引路,树立一批典型,开好一次大会,力争在宣传推广方面实现突破。

    1、继续加大典型总结力度,挖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工业园区处、综合处)

    2、与省委政研室开展合作,以双转移总结报告为基础,全面总结宣传双转移工作成效,在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工业园区处、综合处)

    3、认真做好省推进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双转移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推进措施。(工业园区处、办公室、综合处等)

    4、组织召开全省合作共建和园区开发建设经验交流会,分批次开展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赴省内外先进工业园区开展学习考察活动。(工业园区处、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

    5、建立健全产业转移工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园区开发建设最新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工业园区处、广东省工业园区协会)

    6、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要求,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分片分区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视察。(工业园区处)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协调,省市联动。充分发挥省双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推进产业转移工作要紧紧围绕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解决推进产业转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深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

    (二)开拓创新,敢于突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当前产业转移工作有关情况。对不利于工作长期深入开展的政策和机制,要积极研究进行完善和突破;对于有利于工作深入开展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体制创新,要积极予以扶持推动和宣传推广。

    (三)突出重点,强化落实。以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出发点,以“十个一”工作为突破点,合理调配人力物力,明确职责分工。选取16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好落实,建立倒逼机制,在抓落实上见分晓、比高低、论英雄,确保各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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