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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量:13,647 发布时间:2013-07-10

 

  粤培协〔201313

 

关于举办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

权威解析高级研讨会

 

各企业法律顾问及有关人员: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委托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负责全省(除深圳市外)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了做好201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我会将根据企业行业细分,多形式、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分期开展此项工作。2013年将分别安排在5月、7月、8月、9月、12月举办培训,请各企业法律顾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

20121228,备受瞩目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修改完成并公布,并于201371实施。为帮助企业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节省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我会拟举办“《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权威解析高级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重新申请注册的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从外省调入我省需要重新注册的企业法律顾问;

(二)首次进行注册人员。

(三)其他企业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81617日 (16日上午报到)

地址:金城宾馆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

三、邀请专家:

白永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博士。长期为国内企业讲授有关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等方面的课程。

赵盛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专家。长期从事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内的民事审判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侵权责任法等。  

四、培训内容:(围绕课题以老师授课内容为准)

专题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修改焦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内容详情见附件)

(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修改焦点解读

(二)劳务派遣企业法律风险应对与防范 
 (三)企业多元化用工实务、案例分享与管理创新

(四)《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

专题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

     1、《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立法背景及相关问题介绍

     2、《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的主要热点问题

    1)诉讼程序与民事调解的衔接;

   2)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制度与诉讼技巧;

   3)举证责任制度的完善,兼谈相关司法解释中的举证责任规定;

   4)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

   5)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与再审案件的启动技巧;

   6)破解“执行难”

五、培训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本次培训每人85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等。食宿统一安排, 约250/人,费用自理。请参加者于87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邮件至我会培训部,我们将按报名顺序安排。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雪芳  13825198000    黄家杰  13570969207

  件:etagdpx@163.com  

传 真:020-83581676   020-83596789

电 话:020-83592804   020-83579820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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