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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预安排梅州市梅兴华丰 产业集聚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量:3,177 发布时间:2016-01-12

粤经信园区〔2016〕6号

 

梅州市政府: 

  经报请省领导批准,为推动梅州市梅县、兴宁、五华、丰顺产业集聚带建设,现随文预安排你市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计划5亿元。请你市政府抓紧细化完善规划建设方案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按规定审核,并按程序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再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使用资金、办理资金拨付等手续。资金正式下达后,你市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月12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黄鹏,电话:020-83135883;省财政厅 王远林,电话:020-83170273)

来源:工业园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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