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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广东片)的批复

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量:2,824 发布时间:2018-10-31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

规划(2017-2035年)(广东片)的批复


粤府函〔2018〕345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广东片)》(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是珠江-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省际边界合作示范区。要强化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0.06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35年,集中建设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8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61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加强边界管控。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三、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完善建设基础设施。以G321国道、S266省道,西江特大桥、粤桂大桥、封开大桥,以及封开港等为依托,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系统推进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综合平衡各类服务设施布局,提升综合防灾能力和发展能力,提高居住和生活质量。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区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对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要素的保护,系统构建生态网络体系,形成合理有序的开发和保护格局。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环境综合治理,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五、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风貌特色的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严格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结合自然山水格局和历史文脉,以周边山体、区内河道、景观轴带为骨架,以重点地段为节点,以山水、田园等自然环境要素为背景,打造“城在山间、城水相依、山水城融合”的特色风貌。

六、健全管理体制。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标准,在精治、共治、法治上下功夫。聚焦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整治,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七、《总体规划》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东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应当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

你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加强规划管理,确保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符合规划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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