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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募集5亿扶持中小微企业

栏目:区域经济 点击量:3,320 发布时间:2015-07-16

今年政府计划出2亿元参股,80%以上孵化基金投向初创期、早中期企业

 

  (南方日报7月7日讯) 今年,广州将募集5亿元以上的资金扶持战略新兴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6日的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参股孵化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政府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将孵化基金主要投向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内的初创期、早中期企业。

  ▲▲孵化基金将退出让利

  这是广州首次设立此类的孵化基金,广州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巡视员张晓波表示,将在运行方面上坚持财政资金退出让利。

  具体来说,参照国家相关做法要求,根据广州创业投资发展实际情况,为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确定了孵化基金的退出让利制度,规定市财政资金在3年以内(含3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照市财政资金原始投资额确定,市财政资金在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退出的,转让价格按照市财政资金原始投资额与转让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收益之和确定。

  同时,《暂行办法》明确,为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并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合作,确定了孵化基金发起人行业领先地位要求,并规定除政府出资人和孵化基金管理机构外,主要发起人(合伙人)为1名,且为在广州市内注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先企业或专业孵化器。

  孵化基金还将投向集中。为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和专业服务优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下游企业的集聚发展,确定了孵化基金的投向要求,孵化基金主要投向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器内的初创期、早中期企业,且投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80%。

  此外,专业孵化服务与创业投资将融合发展。《暂行办法》通过集中使用财政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通过行业龙头企业带动,充分调动、激发各类企业的创新动力,推动专业孵化服务与创业投资深度融合,促进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链、产业链和创新链三链融合协调发展。

  ▲▲资金使用无偿变有偿

  张晓波介绍,《暂行办法》有不少创新尝试,包括资金使用实现了财政资金从无偿使用变成有偿使用。

  记者了解到,此前财政资金大部分使用办法是补贴,是无偿的,而现在这种参股基金的办法,实现了无偿向有偿的转化。

  财政资金的使用方面,过去基本是通过大项目、示范项目的支持,而支持方多是较为成熟的企业,属于锦上添花。如今,资金使用也有了倾向性。“在创业初期,中小微企业都面临融资难、资金缺乏的问题,通过政府财政资金孵化参股,可以对小型的、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提供资金的支持,实现中小微企业的‘雪中送炭’。”张晓波说。

  张晓波透露:“今年,广州计划拿出2亿元的资金作为孵化基金,再按照1:1.5的规模募集,通过这2亿元募集5亿元以上的资金,对企业进行扶持。也会设置多个基金,每个基金政府最少出资5000万元。”

  他预计,将有众多中小微企业受益于这些基金,“首先是龙头企业将受益。基金成立之后,要投入到众多中小企业,应该说受益面是比较大的。比如,一个孵化器里有100个在孵企业,这些在孵企业都能得到资金支持”。

  据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孵化基金有6个扶持方向,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时尚与创意、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均属于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

  (记者:张西陆)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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