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广州(湛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园区)被认定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同年9月,参与竞标被认定为“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获得了省第五批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5亿元。2009、2010连续两年全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获得优秀;先后被评定为“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并于2011年6月,成功竞得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
园区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管理体制,管委会行使市一级的行政管理权,项目从立项到建设的所有审批手续均可在园区内完成。园区按照“工业园管委会管理日常事务、两地联席会议商定重大事项”的模式,建立并落实了专项资金管理、入园企业环评批复及环保“三同时”、入园企业“零收费”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高效畅顺的工作机制。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大财团、大企业到园区落户,园区已完善出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第三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暂行规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年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奖励办法》、《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布局调整及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暂行办法》、《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外资优惠政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
主导产业:钢铁、石化